道德应该怎样用?
“非我莫属”节目,为年轻人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让许多刚刚走出校园的年轻人体会到职场竞聘艰辛,对引导大学生健康安全竞聘起到一定的导向作用。可是最近余发现,此节目渐生浓重的中国特色,容易使刚刚走入社会的年轻人误入歧途,过度关注诚信的舆论效应,忽视人生观的诚信修养。
道德应该是律己的,而不应该攻击他人的工具。对于有失社会公德的现象,整个社会应该给予无情的鞭鞑,但对于具体的当事人,却不能超越法律的人权范畴予以攻击。人人可以拒绝不道德,抨击现象,却没有理由“抨击”具体的当事人。这种观点,曾经遭到许多国人的反对,认为捍卫社会公德名正言顺。可是上至大一统的媒体,下至卫道的“道德卫士”,“捍卫”了这么些年,社会公德如何呢?我们不能只享受捍卫的过程,忽视对社会公德堕落现实的反思。当然,这里面有体制方面的原因,这不是我们今天想探讨的。此文仅从社会观念上,谈谈道德应该怎么用。
近几期“非我莫属”节目,诚信似乎成了一个核心话题。的确,诚信应该是企业经营的核心理念。可究竟我们应该如何理解诚信呢?
有两期节目,出现两个虚荣的大学生。在个人经历上过渡夸大,遭到现场老板与主持人的严厉抨击。多数老板甚至现场离席,以示拒绝不诚信。可是这种行为,却渐渐地背离了弘扬诚信的主旨,矫枉过正地似乎成了一种“道德秀”。
昨日,此情景再现。同此前一般,两位没有灭灯,仍愿意继续聘用夸大个人经历,被扣上不诚信帽子的23岁年轻大学生的两位老板,遭到那些离席老板们的无情抨击,甚至人格污辱。咄咄逼人的“节目”方与那些离席卫道的老板,甚至不给愿意聘用那个被他们定性为“不诚信”的轻人的两位老板,发表自己观点的机会。这是什么?“特色?”还是“正能量”?
蓄积“正能量”,是每一个文明社会的必要程序。可什么是“正能量”?全社会统一一个声音就是“正能量”的反映?
尽管,每一个节目都有其核心主题。可是节目参与者都有表达个人观点的权利。哪怕这个观点最终被否定。不允许不同声音存在,被事实证明是有悖人类文明发展的。这也是笔者写此文的动因之一。
道德被推向极致,往往等同于罪恶。对待那些夸大个人经历与荣誉的年轻人,应该得到多数竞聘方的拒绝。老板们离席以示拒绝,是对这类年轻人的有力教育,也是弘扬“正能量”的必要行为。可是对两位仍然愿意聘用这种年轻人的老板的无情攻击,则是“文革”遗风的反映。讲诚信,绝不能建立在侵犯人正当权利的基础上。那些夸大个人经历与荣誉的年轻人的“不诚信”与商业上的“不诚信”是有着原则区别的。一个企业,选择具有诚信美德的职工无可厚非。但首先应该弄清不具备哪种诚信是本企业的底线。而且没有权力强迫其他企业必须采用相同的标准,哪怕是打着媒体“导向”旗号,都有必要注重媒体的现实社会效应。
有位老板,公开在节目上讲,她认为接纳这种“不讲诚信”员工的老板,其本人也与这种人一样(不讲诚信),这种老板不遵守相同的游戏规则,她就不与其一起玩了。那些与此老板持相同观点的老板们,你们有权力不与同自己经营理念相悖的经营者“一起玩”,可是你没有权利,给人家下一个不讲诚信的结论。你拿什么证明人家的经营行为是不讲诚信的?你的员工甚至你本人就没有虚荣地夸大自己的成绩?对不诚信的“容零忍”,不能成为一种“标榜”。一个企业的“零容忍”应该是商业上的不诚信(比如工作夸大自己的成绩等)。如果对员工的在竞聘过程中这类未与工作产生直接因果关系的“诚信”零容忍。那很难想象,我们中国大陆的企业还有哪个企业能够维系下去。
在聘用员工上,“诚信(如实提供个人真实履历)”只是种取向,不是底线。为了选择优秀的员工,任何企业都有拒绝这种“不诚信”的权力,可是对其他企业进行相同的“道德绑架”,则是不道德的。
大学生在竞聘过程中,夸大个人经历与荣誉现象比较普遍。老板们离席抵制,已经足以震慑那些虚荣的年轻人,也是必要的举动。可是,对两位没有灭灯仍愿意继续聘用这种年轻人的老板的攻击,则正如他们指责这两位老板一样难免有“道德秀”的嫌疑。其中一位老板想说明一下对其给这种年轻人留灯,表示愿意聘用的理由,可是被节目方蛮横地切断播出。只听到其中一位老板说:“我个人的经历也是非常曲折的……”
没有听完整这位老板的“理由”,笔者不能主观臆断。只能从个人理解的角度阐述一下理解,也许这两位老板认为,节目过程中主持人与老板们对这个虚荣的年轻求职者的教育已经能够影响其今后的人生取向,这种年轻人还有可塑性。其能力能够胜任本企业的工作,愿意给这个年轻人也给自己的企业一个机会。这至少应该是诸多理由中的一种吧!难道不可以吗?这与道德有必然关系吗?那些“讲诚信(提供真实个人履历)”的年轻人,今后就必定会在工作中讲诚信?这种虚荣的年轻人,今后在工作中就注定会不讲诚信?这种糊涂逻辑,还自鸣清高,站在道德的至高点,充当道德卫士!
媒体导向,媒体导向难道只是对观众的?讲诚信是美德,包容也是美德。对待员工非原则性道德瑕疵的包容,恰恰是一个企业的魅力所在。余不知道那两个给这种年轻人留灯的老板真实的经营经历,因此不敢给他们下结论。即便,他们的经营有什么道德瑕疵,也不能说明“这种包容”不是一个企业的美德。
在校大学生,主要精力是学习,社会实践的精力是限的。一些用人单位,却频频指责
大学生创业只有几个月或者半年多没有长性,迫使大学生不得不采用一些非正常的手段“充实”履历。当然,这不应该成为大学毕业生夸大个人履历的理由,但至少不应该成为被整个社会拒绝就业的理由。主持人的观点是,要让这类大学毕业生,到社会经受一些曲折,受受教训。但只是其个人观点。既然给了现场聘用单位用人选择权,作为主持人就应该站在中立的立场上,虽然最终主持人没有象那些老板一样离开主持岗位表达自己的观点,可是其对竞聘大学生的态度也是非常失态的。
道德应该是律己的,而不应该攻击他人的工具。对于有失社会公德的现象,整个社会应该给予无情的鞭鞑,但对于具体的当事人,却不能超越法律的人权范畴予以攻击。人人可以拒绝不道德,抨击现象,却没有理由“抨击”具体的当事人。这种观点,曾经遭到许多国人的反对,认为捍卫社会公德名正言顺。可是上至大一统的媒体,下至卫道的“道德卫士”,“捍卫”了这么些年,社会公德如何呢?我们不能只享受捍卫的过程,忽视对社会公德堕落现实的反思。当然,这里面有体制方面的原因,这不是我们今天想探讨的。此文仅从社会观念上,谈谈道德应该怎么用。
近几期“非我莫属”节目,诚信似乎成了一个核心话题。的确,诚信应该是企业经营的核心理念。可究竟我们应该如何理解诚信呢?
有两期节目,出现两个虚荣的大学生。在个人经历上过渡夸大,遭到现场老板与主持人的严厉抨击。多数老板甚至现场离席,以示拒绝不诚信。可是这种行为,却渐渐地背离了弘扬诚信的主旨,矫枉过正地似乎成了一种“道德秀”。
昨日,此情景再现。同此前一般,两位没有灭灯,仍愿意继续聘用夸大个人经历,被扣上不诚信帽子的23岁年轻大学生的两位老板,遭到那些离席老板们的无情抨击,甚至人格污辱。咄咄逼人的“节目”方与那些离席卫道的老板,甚至不给愿意聘用那个被他们定性为“不诚信”的轻人的两位老板,发表自己观点的机会。这是什么?“特色?”还是“正能量”?
蓄积“正能量”,是每一个文明社会的必要程序。可什么是“正能量”?全社会统一一个声音就是“正能量”的反映?
尽管,每一个节目都有其核心主题。可是节目参与者都有表达个人观点的权利。哪怕这个观点最终被否定。不允许不同声音存在,被事实证明是有悖人类文明发展的。这也是笔者写此文的动因之一。
道德被推向极致,往往等同于罪恶。对待那些夸大个人经历与荣誉的年轻人,应该得到多数竞聘方的拒绝。老板们离席以示拒绝,是对这类年轻人的有力教育,也是弘扬“正能量”的必要行为。可是对两位仍然愿意聘用这种年轻人的老板的无情攻击,则是“文革”遗风的反映。讲诚信,绝不能建立在侵犯人正当权利的基础上。那些夸大个人经历与荣誉的年轻人的“不诚信”与商业上的“不诚信”是有着原则区别的。一个企业,选择具有诚信美德的职工无可厚非。但首先应该弄清不具备哪种诚信是本企业的底线。而且没有权力强迫其他企业必须采用相同的标准,哪怕是打着媒体“导向”旗号,都有必要注重媒体的现实社会效应。
有位老板,公开在节目上讲,她认为接纳这种“不讲诚信”员工的老板,其本人也与这种人一样(不讲诚信),这种老板不遵守相同的游戏规则,她就不与其一起玩了。那些与此老板持相同观点的老板们,你们有权力不与同自己经营理念相悖的经营者“一起玩”,可是你没有权利,给人家下一个不讲诚信的结论。你拿什么证明人家的经营行为是不讲诚信的?你的员工甚至你本人就没有虚荣地夸大自己的成绩?对不诚信的“容零忍”,不能成为一种“标榜”。一个企业的“零容忍”应该是商业上的不诚信(比如工作夸大自己的成绩等)。如果对员工的在竞聘过程中这类未与工作产生直接因果关系的“诚信”零容忍。那很难想象,我们中国大陆的企业还有哪个企业能够维系下去。
在聘用员工上,“诚信(如实提供个人真实履历)”只是种取向,不是底线。为了选择优秀的员工,任何企业都有拒绝这种“不诚信”的权力,可是对其他企业进行相同的“道德绑架”,则是不道德的。
大学生在竞聘过程中,夸大个人经历与荣誉现象比较普遍。老板们离席抵制,已经足以震慑那些虚荣的年轻人,也是必要的举动。可是,对两位没有灭灯仍愿意继续聘用这种年轻人的老板的攻击,则正如他们指责这两位老板一样难免有“道德秀”的嫌疑。其中一位老板想说明一下对其给这种年轻人留灯,表示愿意聘用的理由,可是被节目方蛮横地切断播出。只听到其中一位老板说:“我个人的经历也是非常曲折的……”
没有听完整这位老板的“理由”,笔者不能主观臆断。只能从个人理解的角度阐述一下理解,也许这两位老板认为,节目过程中主持人与老板们对这个虚荣的年轻求职者的教育已经能够影响其今后的人生取向,这种年轻人还有可塑性。其能力能够胜任本企业的工作,愿意给这个年轻人也给自己的企业一个机会。这至少应该是诸多理由中的一种吧!难道不可以吗?这与道德有必然关系吗?那些“讲诚信(提供真实个人履历)”的年轻人,今后就必定会在工作中讲诚信?这种虚荣的年轻人,今后在工作中就注定会不讲诚信?这种糊涂逻辑,还自鸣清高,站在道德的至高点,充当道德卫士!
媒体导向,媒体导向难道只是对观众的?讲诚信是美德,包容也是美德。对待员工非原则性道德瑕疵的包容,恰恰是一个企业的魅力所在。余不知道那两个给这种年轻人留灯的老板真实的经营经历,因此不敢给他们下结论。即便,他们的经营有什么道德瑕疵,也不能说明“这种包容”不是一个企业的美德。
在校大学生,主要精力是学习,社会实践的精力是限的。一些用人单位,却频频指责
大学生创业只有几个月或者半年多没有长性,迫使大学生不得不采用一些非正常的手段“充实”履历。当然,这不应该成为大学毕业生夸大个人履历的理由,但至少不应该成为被整个社会拒绝就业的理由。主持人的观点是,要让这类大学毕业生,到社会经受一些曲折,受受教训。但只是其个人观点。既然给了现场聘用单位用人选择权,作为主持人就应该站在中立的立场上,虽然最终主持人没有象那些老板一样离开主持岗位表达自己的观点,可是其对竞聘大学生的态度也是非常失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