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淡中的回味 我的葱茏岁月

推荐人:匿名 来源: 美文阅读网 时间: 2016-11-14 12:29 阅读:
当我一个黑板擦飞过去,没打到陈刚,却把教室前面的玻璃黑板打碎了,一道纵纹从上到下。那一刻,嘈杂的教室里一下子静了下来,大家都转过头,看着发呆的我……

  我低着头,往家走去,满脑袋里都是老师那张愤怒的脸。远远的,我看到房顶升起了袅袅的炊烟,知道此时的母亲一定在厨房忙碌着晩饭。一排排红砖瓦房,从街头排到巷尾,这里是房产科统一盖的解困房。走进小巷深处,一个独立的小院,这里就是我的家,是父亲十几年努力工作为我们营造的小家园。母亲一边工作,一边照顾着我们兄弟三人,她尽量多承担家务,好让父亲能够有精力去奋斗。

  家里的房间有限,我和大哥住在一起,姐姐的小房间只有六平方米大,放一张单人铁床,其他的东西就很难挪进去了。我和哥哥的房间稍微大一些,但是除了两张单人床,一张学习桌,再放上一个两开的衣柜也显得满满当当。我们的房间是北面,长年不见阳光,冬冷夏潮,现在想想还真不是一般的艰苦。

  老师要父亲去一趟学校,一张玻璃黑板八十六元,父亲一个月的工资都不够买一张黑板的。看着母亲为了让日子过得好一些,精打细算,家里刚刚过得好一点儿了,我知道,这次惹的祸不小。我不敢和父亲说实话,只好逃学。每天早晨照样背着书包出门,步行去江岸,看看江边的风景,吹吹凉风,饿着肚子再走回家。学校的课虽然没上,但每天也是筋疲力尽地回家。那一年,我十六岁。后来父亲赔偿了学校一部分费用,可我却下定决心,再也不回学校读书了。

  父亲和母亲看着一脸倔强的我,无奈地摇着头。“那你只能去当兵了,不过你得给我挺住,不能当逃兵。”父亲使劲儿地吸了一口烟,狠狠地说着。一旁的母亲早已是泪流满面了。

  父亲开始托人帮我办理手续,准备好高中毕业证,就等着第二年的秋季招兵了。离开学校的我变得无所事事,偷偷地学会了吸烟,也和几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哥们在一起练习了一下喝酒,可惜天生没有喝量的我,第一次喝就醉得一塌糊涂了。

  我有一个特长,一直是我的骄傲,也让我成了女同学追逐的焦点。我会弹得一手好吉他,这在八十年代是一个特时髦的事情。在家无事,我把大院附近喜欢音乐的伙伴们组织在一起,成立了一个路边吉他队,每天晚上,华灯初上,我们就抱着吉他,来到街角的路灯下唱着属于我们的歌。我天生有一副好嗓子,应该是遗传于父亲,因为父亲唱得京戏很入味。渐渐地,我成了这条街上的小红人。渐渐地,我忘了还有艰苦的部队生活等待着我。

  终于,我穿上了那套梦寐已久的绿色军装。母亲一边帮我整理着简单的行李,一边擦着眼泪。我心里不知道是一种什么滋味,笨嘴拙腮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去安慰母亲,只是一个人抱着吉他,弹着那首《橄榄树》。我站在一群和我一样穿着绿色军装的伙伴中间,向父母挥动着手臂,那时我的心情是无比激动的。我成了最小的战士,顶着一张娃娃脸的我站在他们中间里显得是那么的稚嫩。当火车起动时,我的心才开始狂跳起来,我眼前全是母亲抬手擦着眼泪的画面,我转头看向窗外,我的城市已经消失在我的视线里,眼前是一片又一片绿色山岗。

  六、七个小时过去了,我们在鞍山站下了火车,又坐上了扣篷的140军货车,听说军营就在不远处的大山里。一路颠簸,让我早已忘了恐惧,开始和大家一起看着一侧的山景,一起侃起了大山。

  “你家哪的?小不点儿。”说话的是一个大高个,乡土气息比较浓郁。

  “哈尔滨的。”

  “城市兵啊!怎么不考学呢?”

  “不想学了,才来当兵的。”

  “俺叫刘庆军,肇庆的,俺家是农民,俺二十岁了。”看着他黑黝黝的面庞,感觉他真的很壮实。

  “我叫李海,十七岁。”

  “你可是小兄弟了呀!”我一报年龄,周围的新兵们都开始七嘴八舌地说话了,他们跟我这个小兄弟不见外了。

  因为彼此不熟悉,一阵小高潮过后,车篷里又变得寂静了,耳边只有呼啸而过的风声了。

  到了军营,把行李搬进宿舍,整理床铺时才发现部队的生活是如此艰苦。一袭薄薄的褥子辅在硬板床上,第一晚,我被硌醒无数次,辗转难眠。

  一声军号吹起,扰了黎明的清静,也把刚浑浑噩噩想要入睡的我,拉到了训练场上。我听着连长介绍着部队的情况,眼睛却观察着整个军营。半面环山,十几排红色营房整齐地靠向山的一侧。前面就是我们脚下的训练场,比学校的操厂要大上十几倍。比我们先到几日的新兵正在晨跑,“一、二、三、四”,喊声震耳欲聋,在大山里一直回响荡漾着。我不禁肃然起敬,为自己也成了他们中的一员而高兴着,不自觉地挺起了胸膛。

  新兵训练三个月,从开始的砌被,练正步走,站队列,到最后的野外拉练,一路走来,我是又黑又瘦,不过,我却在锻炼中神奇地长了两厘米的身高。夜晚的军营,静悄悄的,偶尔会听到山里的鸟鸣。我的吉他曲再一次成了整个军营的焦点,大家围坐在一起,唱着雄壮的军歌,唱着低沉的思乡曲。

  “小李海,你唱的歌比收音机里的好听,俺一直听不够。”老班长比我大七岁,已经当了四年的志愿兵了。

  “班长,你喜欢听什么歌?我弹给你。”

  “你唱的,我都喜欢听。呵呵。”他憨厚地笑了。

  日子过得飞快,转眼已是深秋。营区四周种的大杨树,枯黄的叶子随风翻卷,整个山坡也变得色彩斑斓,这是一个多彩的秋天。在集训中,我收到了第一封家书,上面写的最多的是问我生活的情况,姐姐执笔,我想那一句句重复的话一定来自于母亲。我认真地回着信,心里在偷偷地笑着。在部队,我第一样改变就是我的字。我照着《庞中华字贴》练字每天坚持写三百字,除了野外拉练的时候,从未间断过。

  果然,再次收到姐姐的信,第一句话就问我,为什么不自己写,是不是手受伤了。我回信的笔记让他们吃惊,我也信口开河大肆地吹嘘了一番,完全忘了右手食指和中指磨起的老茧。没隔几天,我又收到了一封信,信纸上娟秀的字迹让我一眼认出了是蓝羽的信。当时,我自己都清楚地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我是第一次收到女孩儿子写来的信,那心情是可想而知的。一直以为只念了一年半高中的我,同学们可能早已不认得李海是何许人了。蓝羽的信,让我觉得我还是他们中间的一员,这种心情很真实,那时,我真的没想过关于爱情那点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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